查看完整版本: [個人觀點]建商倒閉(另開新公司)
頁: [1]

e70f2030 發表於 2016-12-7 11:28 AM

[個人觀點]建商倒閉(另開新公司)

本帖最後由 212410 於 2016-12-9 08:07 AM 編輯

小弟最近遇到一個問題
當初買房子時
建商有贈與持分土地 十四分之一(建商雍有十四分之五 其它為住戶共有 目前當作停車場使用)
建商現在想售出
經查證後發現幾項問題
1.持分土地(停車場)只占了20%其它為水利地 這樣建商可以出售嗎?
2.現有的出入道路為水利地(小社區有自己社區大門) 是否違法?
3.過戶時有簽持分土地使用權為建商所有(稅金我繳) 可否申請此協議無效?
4.翻建圖出入道入與實際不同 但建商已倒閉(公司倒閉 負責人還在) 是否有辦法處理?
5.建商協商時說如果沒人要買就要圍起來種菜或封死 這樣是否構成威脅?

...<div class='locked'><em>瀏覽完整內容,請先 <a href='member.php?mod=register'>註冊</a> 或 <a href='javascript:;' onclick="lsSubmit()">登入會員</a></em></div><div></div>

motor3232 發表於 2016-12-7 02:44 PM

我個人分析如下.請參考.詳情請問資深相關人員
1.持分土地(停車場)只占了20%其它為水利地 這樣建商可以出售嗎?
可.可以第一順位產權人身分,去當地水利會申請承購.通常會同意.除非有水排田地利益問題.

2.現有的出入道路為水利地(小社區有自己社區大門) 是否違法?
當初以該有得到水利會同意借路權或有支付相關權利借道金.(通常水利局,以和為貴,不會阻饒)

3.過戶時有簽持分土地使用權為建商所有(稅金我繳) 可否申請此協議無效?
可,這是你最大法寶.收據如搞丟.趕快盡速申請.不要讓建商得知阻饒你(無相關人等.申辦正名).如以繳15年以上,你穩贏

4.翻建圖出入道入與實際不同 但建商已倒閉(公司倒閉 負責人還在) 是否有辦法處理?
這是歷史共葉.竣工圖跟實際出路口位置不符這是絕對的.縣.大家也都利用消防出路口二次工程當大樓lobby.建議可能不要提出.否則公務承辦者頭會很大.把你申訴的事放置一旁(他不想捅馬蜂窩)

5.建商協商時說如果沒人要買就要圍起來種菜或封死 這樣是否構成威脅?
恩.錄影音存檔.再加上繳哪收據存根.證明你才是真正繳納人.應可一博.

有事.再議{:52:}
...<div class='locked'><em>瀏覽完整內容,請先 <a href='member.php?mod=register'>註冊</a> 或 <a href='javascript:;' onclick="lsSubmit()">登入會員</a></em></div>

lmmt 發表於 2016-12-7 04:45 PM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51212/612092.htm

你的跟他們很像
買房送綠地   結果地是別人的

e70f2030 發表於 2016-12-8 11:34 AM

motor3232 發表於 2016-12-7 02:44 P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個人分析如下.請參考.詳情請問資深相關人員
1.持分土地(停車場)只占了20%其它為水利地 這樣建商可以出售 ...

謝謝您~精闢的回覆
我要快去找繳稅單
再次感謝

zard1216 發表於 2016-12-11 05:43 AM

樓上有人大致上解答了

1的部分他只能賣你20%的持分,水利地不能涵蓋進來。

當然他有可能加水灌進來,這就要算清楚了。

4的部分有點想台南倒塌的大樓那樣,無法處理。如果投訴到地方政府

他們會拆違建部分,當然84年以前的(沒記錯的話)會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不過這都是沒立即危險才會,有立即危險有可能拆哦!!!~

5這點不可能圍,告下去他就要拆。因為大家也有持分

沒有共同共有人同意他不能隨便處分

除非一點,他持分的面積超過總面積的一半,那可以要求強制分割。

但這個很麻煩,你們持分者有優先購買權

再者他的輸面會比較大是稅金你在繳,拿出收據後他也沒辦法再多要求。

如果他要提出強制分割也要先還掉你繳的錢(先決條件他持分購多)

最後持分者還能優先承購...<div class='locked'><em>瀏覽完整內容,請先 <a href='member.php?mod=register'>註冊</a> 或 <a href='javascript:;' onclick="lsSubmit()">登入會員</a></em></div><br><br><br><br><br><div></div>

e70f2030 發表於 2016-12-13 08:42 AM

如果是  十四分之五由建商持有  其它為住戶各持有十四分之一 這樣他能強制分割嗎 ?

awei1026 發表於 2016-12-13 10:56 AM

樓上大致有回答出來,小弟再給一些個人經驗
通常緊鄰水利地的地主都會把水利地也加入自己的售地範圍,因為可以向相關單位租用,但是只能有使用權而無法為所有權,因為有規劃好基本上相關單位都會給租用(當然是使用者付費,相關單位只會給使用權不會幫忙建設,例如挖水溝、放水溝蓋)
關於建商倒閉,只要負責人還在,依法是可以追朔的,像是台南維冠大樓那樣。只是現在相關單位(政府單位...大家皆知的)若無重大缺失或是有可能危害到人民生命安全,舉報只會無限期延遲。唯一有機會的就是你要將所有相關資料完整地蒐集給他們(就是他們拿到資料後可行動不需要再查閱資料的地步)那就有可能可以試試...但是不保證一定可以改善
關於第五點,若是能夠證明持分地是屬於社區的範圍那建商就無權作買賣或是圍起來私用,又因為建商持分比較多,若是開了區權會有可能最後是他們私用,但是買賣就不行,因為持分地本身就沒有分割範圍,最多只能買賣建商的持分但無法附帶地上使用權,也無法指定建商要分割的範圍是哪裡,我是認為沒有分割的可能。
以上是小弟的拙見,若有不對請指證,謝謝。...<div class='locked'><em>瀏覽完整內容,請先 <a href='member.php?mod=register'>註冊</a> 或 <a href='javascript:;' onclick="lsSubmit()">登入會員</a></em></div>

e70f2030 發表於 2016-12-13 12:07 PM

awei1026 發表於 2016-12-13 10:56 A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樓上大致有回答出來,小弟再給一些個人經驗
通常緊鄰水利地的地主都會把水利地也加入自己的售地範圍,因為 ...

感謝大大指導
會努力去爭取
遇到無良的建商真是頭痛
{:9:}
頁: [1]